有效期限

「記得幫我看有效日期,可以放1年以上的,我才要買。」

發媽買東西的時候,很在乎「製造日期」&「有效期限」。去小7買飯糰搭配她的拿鐵,一定要幫飯糰翻身,檢查印在後頭小角落的製造日期。如果有3個飯糰,她會幫每個飯糰翻身,挑走最幼齒的那一個。

買麵包餅乾看有效期限,買牙膏洗髮精看有效期限,有一次去買不銹鋼鍋也要我看有效期限。那次,我差點失控把鍋蓋蓋到發媽頭上,還好,儒家孝道教育的綑綁非常緊實,我拿著鍋蓋的手舉不起來。

最後,我聽到自己的聲音從牙縫中飄出來,咬牙切齒的。
「你真的很歐巴桑!鍋子不會壞,為什麼要看有效期!!!」

不管東西買回去是一星期吃完、一季用完或一年內鐵定用完,發媽喜歡看有效日期,有效日期等同新鮮保證,有效日期距離當下購買時間愈久遠的,愈新鮮,愈好。

有些東西,入手的時候可以琢磨有效期限。有效期限不合意,你大可以手一揮說不買了不買了。可有些東西,比如愛情,入手的時候你只急著想擁有,入手一陣子後才發現,幹,原來這是即期品。

年輕朋友聊到,跟另一半在一起的時間,幾乎已經是自己1/3的人生。一開始從工作夥伴變成情人,到後來分隔兩個城市,各自過著兩種生活,感情終究進入了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狀態。就像冰箱裡那罐已經開封,吃了一半還剩一半的愛之味脆瓜。擱了一陣子,味道肯定不新鮮了,但也還沒正式過期。

上網google【保存期限】,網路上立刻跳出名詞教學。製造日期,保存日期,賞味期限,有效期限… 

有文章提到,只要嚴格遵守「保存方式」,有些東西就算過期了,了賞味期限或有效期限,繼續吃其實不會死人(這是經過我不負責任的翻譯,原文是說吃了不會怎樣)。但沒有適當保存的,比如要放陰涼處你偏偏放陽台,要冷藏保存你偏偏室溫囤放,沒有妥善保存的,注定要變質,要酸敗,吃了要拉肚子。

這裡還有一段話這麼寫著:「其實過期的食物雖然沒有腐敗,但營養成分已經流失,吃進身體裡不但無益,且可能有健康風險,最好還是不要吃。」

過期餿掉的食物可以丟,過了最佳賞味期的愛情怎麼丟?何時丟?還是乾脆關回冰箱繼續冷藏,繼續維持可食用的假像?

沒有標準答案,也找不到答案。畢竟過期的麵包可以吃,過期的牙膏可以刷,過期的不銹鋼鍋還是超好用,過期的愛情,拖著不處理,還可以假裝自己不是單身一個人。

Last Updated on 2021-09-12 by Afra (阿發)

Afra (阿發)
Afra (阿發)

前資深上班族,出版過 《今天的人設是專業上班族》,喜歡分享故事觀察人性,也是NGH認證催眠師、NLP高階執行師,ICC認證腦科學教練,並提供中英文高效表達一對一教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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