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KOL(key opinion leader),或Influencer,指的是在某個領域說話很有份量的人。
KOL可以是意見領袖、是網紅,不管你是靠罵人紅,靠部落格紅,靠YouTube紅,靠IG紅,反正只要你養了一群願意聽你說話,或不管你說什麼都拍手說你好棒棒的粉絲,有一群人挺,你就可以胸一挺、下巴一抬,驕傲地宣告:「我是網紅」。
也就是,只要在網路上你(貌似)人緣好,你就可能建立自己的代言/業配事業。 許多商家、品牌和KOL合作,為的就是接觸他們身後得那群背後靈,喔不,我說的是,他們背後的那群鐵粉,透過曝光,增加銷售機會。
只是,人氣(曝光率)究竟等不等於影響力(轉換率),這是真要討論起來,就尷尬了。
你可以想像你身邊有兩種好人緣的朋友。一種是真的人緣好,大家對他們的信任度很高。請這樣的朋友出來幫忙勸架啦,介紹工作啦,發起同學會啦,成功度都很高。
另一種是把握每個機會宣告自己「人面很廣」的朋友。他們會跟你說他認識XX董,跟哪個高階主管很熟,喔還有,如果你有需要,他一通電話就可以幫你引薦一個工作機會。
只是當你真正請他們幫忙時,你會發現碰一鼻子灰的機率很高,而這些人似乎不如他們所說的那樣,吃得很開。
換到網路的世界,網紅KOL宛如夏季好發的汗泡疹,密密麻麻。每個人都可以自稱是KOL,每個人都可以有個粉絲頁,有個IG帳號,有個YouTube頻道,然後為了證明自己人面廣,為了讓自己在網紅經濟浪濤中乘風破浪,讓自己紅得快一點,賺得多一點,「買粉絲數」充人氣,再去和商家談合作,儼然已是標準的行銷配備。
畢竟,「粉絲數」是網紅(不管真網紅或自以為是網紅),去跟商家攀關係、拉抬身價的籌碼。國外有不少飯店開始抱怨無腦網紅的求歡招式,他們經常會收到網紅凹免費住宿的訊息,比如:
『我想來馬爾地夫玩 10 日,之後會在 Instagram 出兩個 Post,我已經有 2,000 個追蹤者了。』
『你好,我是一名 KOL,我的臉書有600名朋友,我想在你們的酒店住 7 日。』
看到這裡,先別噗哧一笑。你以為怎麼會有人以為自己有600位臉友,幫人家po兩張貼文,就想凹免費住宿?!他們瘋了嗎?
但我們身邊總是有這種打腫臉充胖子,自我感覺相當良好的人。
甚至,搞不好你我也是其中一個自我感覺良好的人。
跨國消費品牌聯合利華前陣子就公開表示,絕不會跟買追蹤者的網紅合作,還承諾經營自己品牌時,也不會去買粉絲,也就是,聯合利華hen有guts的說,讓自己受歡迎,要靠的是實力,而不是靠假動做買人氣。
我的工作讓我可以隱身在一個大品牌粉絲團和許多的個人粉絲團後頭,也有篩選網紅,跟KOL合作的機會。看到上頭網紅小咖惹毛飯店,還有聯合利華拒絕跟人氣虛胖網紅合作的新聞讓我剛好可以用自身的工作經驗,還有生活觀察,來總結幾個小心得:
1. 想定期檢查自己有沒有大頭症,自我感覺指數是否超標的最好方法,就是多跟「非你族群」聊聊天,交換想法。你會發現自己可能沒有自己想的那麼好棒棒,或是,你其實沒有自己想的這麼差。
2.不管是品牌還是人,能夠讓人喜歡你、信任你,「真誠」永遠是重要的元素。與其刻意讓人看到你光鮮亮麗的一面(或是千篇一律的工商廣告、形象宣言),倒不如多花點心力,聊聊你的觀點,談談你碰到的挑戰和挫折,分享你的學習和領悟。讓人看到真實的你。
3.網路的人氣跟聲勢很重要,但回到人間(?),真實的接觸更重要。品牌或個人信用的累積,真的都不能只靠美美的圖或美美的文字就能累積起來,信賴和好感的第一步都是真實接觸,be there!
4. 人氣≠實力。人氣高,可以是行銷策略做得好,但如果口碑好,那就是有實力了!丟掉你的滑鼠,去你身邊找找厲害的高人,也別吝嗇將厲害的民間高手,介紹給你身邊的朋友。
(歡迎社群分享。但全文轉載請來信詢問,禁止修改上述內文,禁止商業使用,並且必須註明來自Afra’s Word House 文案人的寫作日常,及附上原文連結:從聯合利華拒絕和買假粉KOL合作的新聞, 聊聊如何替人生增加現實感?)